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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
发表时间:2016-02-07     浏览次数:次     来源:办公室

 

 

 

一、2015年工作总结

年初以来,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、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新常态,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,着力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,预计全年GDP增长7%左右,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%左右,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%;2000万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达到1032个、年度投资800亿元以上。能够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年度工作任务。重点开展了七个方面工作。

(一)在编制规划和方案方面。一是牵头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(送审稿),先后征求国家级专家、市人大、市政协、市专顾委、各区、县(市)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,目前,正在集中修改完善,为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做好准备。二是编制哈尔滨新区总体方案,积极申报国家级新区,规划、水务、国土、环保、民政等部门积极争取对口支持,取得了20个部委出具的支持性意见,新区近期即将获批。三是编制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总体方案,会同哈西办等部门积极向国家申报,目前已进入征求部委意见阶段。四是配合国家编制哈长城市群哈尔滨部分规划,正在对接完善。

(二)在落实重大战略方面。一是全力推动“丝路带”建设,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,并组织推动落实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并通过测试,如期完成省“丝路办”交办的协调推进哈欧货运班列和哈绥俄亚陆海联运等相关工作。二是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,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现“扩区增面”,搬迁改造范围由1区的7平方公里增加到4个城区和4个开发区(即平房区、阿城区、道外区部分区域和香坊区,以及高新区、经开区、利民开发区和宾西开发区,简称“4+4”)。三是围绕落实国家和省市的稳增长政策,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开展督导,按季度进行3次经济形势分析;先后7次迎接国家、省的督查和项目稽察,积极沟通协调,妥善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。四是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,编制了实施方案,市委、市政府已审议通过。

(三)在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方面。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。在市统计局、投促局等部门的支持下,搭建管理平台,对产业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,按月考核上报项目进展情况;进一步加强督导调研、三级协调、集中会办、市领导包保和问题台账管理,大项目推进模式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,流程得到固化。二是严格按照高标准筛选调整项目。以省的要求为下限,按照标准更高、要求更严的原则,将年初确定的838个项目调整增加到1032个,其中工业项目增加167个,总占比达到63.1%。三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。在工信委前期工作基础上,争取省发改委完成哈石化420万吨/年原油加工能力核定,预计2016年新增工业总产值40亿元。主动为“大飞机拆解”项目服务,在无审批先例的情况下,创新审批方式,破解了项目立项难题。累计为企业协调解决困难47项。四是牵头谋划项目。制定政府投资项目“三年滚动”计划,与国家、省项目库实现联网。组织各部门、各区、县(市)谋划“十三五”重点项目1133个,总投资1.5万亿元。五是组织项目招商。在建委、投促、规划和国土等部门的支持下,组织召开新型城镇化、老工业基地、公共基础设施PPP合作项目招商引资推介会,现场签约项目12个,总投资127亿元。

(四)在研究重大问题方面。一是加强课题研究。聘请国家和省、市级专家,围绕“十三五”、新区、城镇化、老工业基地、对俄跨境电商、石墨烯和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专项研究。“十三五”18项重大课题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,正在对各方面新提出的10个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。二是统筹研究新区建设。系统梳理15个已批复国家级新区的基本情况、支持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经验,形成系列专题报告。在此基础上,拟定了哈尔滨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支持政策建议初稿。三是强化新常态下经济走势分析。对全市重点区域、重点开发区进行专题调研,努力为市委、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。牵头组织参加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论坛,进一步凝聚区域协同发展的共识。

(五)在争取政策支持方面。协调各部门、各区以及国开行和农发行,争取4个批次专项建设基金34.43亿元,占全省各地市的52%,有力支持了地铁、棚改、机场扩建、哈站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。争取我市享受西部地区支持标准,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9.7亿元。

(六)在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。一是取消和减少18项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,审批前置要件精简至“两个半”。二是按照市里统一分工,努力完成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任务。三是平稳调整供热价格,阶梯水价已完成听证,进入发文程序。阶梯气价即将召开听证会,年底前出台相关政策。二次供水价格调整已完成成本监审。

(七)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。按照版块和链条梳理、简化业务流程,切实提高了工作效能。组建“青干班”,通过加强培训打造学习型团队。

二、存在主要问题

2016年是“十三五”的开局之年。国家将出台新十年老工业基地振兴指导意见,同时我市还面临国家支持建设哈尔滨新区、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以及省支持哈尔滨率先发展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,国家将在化解过剩产能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、化解房地产库存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集中发力,对稳增长、调结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。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不减。从外部看,世界经济虽呈现复苏态势,但持续增长乏力。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下,实现从供需两端双向持续发力、做到发展动能平稳换挡还需要一个过程。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振兴的内外部环境尚未根本改观,核心竞争力不强,企稳回升的基础不牢,这都将对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影响。从内部看,我市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,财政增收趋缓和贷款投放空间收窄的情况下,资金筹措难度进一步增加,企业投资趋向谨慎。工业、房地产行业去产能、去库存压力较大,投资、工业下行势头仍将延续,明年经济走势将更加严峻和复杂。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,“稳中求进”预计仍将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主基调。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。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占比较高,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拉动作用偏弱。特别是工业生产形势严峻,传统产业比重居高不下,但增长后劲不足;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势较快,但总量较小,对即期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强,结构刚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化解,新旧动能协同拉动的格局尚未建立。三是产业布局有待于进一步优化。各区、县(市)产业定位还不够清晰,生产要素有序流动、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、氛围还没有形成。四是“十三五”谋划力度还需加大。对照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要求,需要在产业建设、民生发展、环境保护等方面,强化对“十三五”期间的重点发展任务、重大支撑项目、保障措施的研究。五是投融资机制不畅。一方面国家有支持、企业有需求,另一面地方政府有规划,但一些争取到的资金难以承接,容易错失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。

三、“十三五”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的有关要求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建议未来五年,我市以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为发展主题,以优化经济结构、构建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发展主线,努力落实好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。初步考虑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.5%以上;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%左右;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、贫困人口全面脱贫。

一是加快推进哈尔滨新区、临空经济区、哈东现代物流产业带建设,打造发展新载体,培育引领全市振兴发展的核心动力引擎和增长极。二是加快构建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,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现代农业,突出抓好食品、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,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推动文化旅游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。三是增强创新驱动能力,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,依托省工研院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,形成创新创业发展新局面。四是构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,建成连接亚欧的国际运输大通道,建设网上“丝绸之路”,推进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发展,强化与欧美、日韩、港澳台等区域合作,实现从开放末端向开放门户转变,增强利用两种资源、两个市场能力。同时,建议在打造优良营商环境、推进新型城镇化、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、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。

四、2016年工作思路

为确保“十三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,市发改委将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从完善发展规划、提升发展动力、壮大发展载体、增强发展保障等四个方面,努力推动“五大发展理念”的落实。具体看,拟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。

(一)确保“十三五”开好局。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,建议以国家和省的发展目标为下限,充分考虑我市的龙头带动作用,确定一个符合客观实际、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、较为积极的预期。建议2016年全市经济增速在6.5%以上,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%左右。其他指标建议各部门按此标准论证和测算。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,积极应对新常态,及时预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并提出对策建议,为市委、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。同时,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发展调度会,合理调度和配置要素资源,集中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。

(二)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。抓紧按照要求修改“十三五”规划,确保按程序通过审议。尽快组织完成24个重点专项规划和4个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、评估论证工作,力争4月底前全部发布实施。抓好“十三五”规划任务的责任分解,强化规划执行情况的考评。研究制定规划条例,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。启动全市产业布局规划修编工作,完善引导和约束机制,指导各区、县(市)制定产业目录,有效引导市场行为。按产业链条谋划项目,对重点产业进行政策集成,分档次、分阶段给予支持。建立“十三五”专家智库,对规划和项目进行评估论证,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。

(三)加快建设哈尔滨新区和临空经济区。加强新区体制、机制和政策创新,进一步探索新区管理新模式。加快编制新区规划,进一步强化对俄合作,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。加大跟踪协调力度,力争临空经济区早日获批。建议各部门积极与对口部委汇报沟通,争取将支持我市临空经济区的意见尽快反馈给国家发改委。

(四)加快建设“丝路带”。统筹推进落实“龙江丝路带”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,以对俄为核心,同步推进与日、韩、欧及港澳台的经贸合作,打造以“一平台、一枢纽、二基地、四中心”为支撑的对外开放新格局。进一步畅通跨境货运通道,加快建设哈欧国际物流基地。按照省“丝路办”的统一部署,协调推动哈欧货运班列和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实现常态化运营,促进哈俄国际货运班列尽快开行。深化对俄产业合作体系研究,积极吸引和承接德国等沿线国家相关产业转移。推动对外开放平台建设,争取在我市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,赋予哈尔滨海关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。

(五)统筹推进大项目建设。牵头推进重点项目200个,与固定资产投资统筹考核。其中,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0个,其它5亿元以上项目100个。发挥已有工作机制作用,把工作重心向梳理问题、解决问题转移。协调配合相关部门,整合产业项目库、政府投资“三年滚动”项目库、城建项目库、招商引资项目库,建设全市统一的“十三五”重点项目库,与审批平台链接,实现大项目资源共享。制定管理办法,从资金争取、前期费、园区建设等方面,对项目库内项目给予重点支持。

(六)在关键环节改革争取突破。加快我市审批监管平台与国家和省的对接,年底前我委与省并网,明年2月份实现全市并网贯通。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,会同民政等部门,启动行业协会、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。加快转变职能,按照“大部制”改革的要求,整合、增加稽察力量,向事中、事后监管倾斜,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审计和评估验收,切实做到“放管”结合。持续简政放权,在备案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,将外资项目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到区,并同步下放部分核准权限。建立重大项目再评估、决策和监管机制,确保科学使用财力资金。落实好阶梯水价和气价政策,核定二次供水试行价格,切实做好资源产品、农业用水、医疗卫生、粮食、交通等价格改革工作。

(七)推进创新创业。拓展创新创业空间,推广创业社区、创客空间、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,充分利用我市闲置资源,为“双创”成果落地创造良好环境,构建创新创业新生态。

(八)有序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。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,统筹推动“一融双新”工程,力争在户籍制度改革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、建立多元融资渠道等方面实现突破。加强新型城镇化项目谋划包装,扩大政企、政银、银企合作,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和落地服务。研究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,积极与产业联盟平台对接,最大限度引入社会资本以新模式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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